邢台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原音乐系)成立于1996年,2006年开始招收音乐学本科专业(师范类),2007年开始招收舞蹈学本科专业(非师范类)。2022年与乌克兰沃伦大学合作举办舞蹈学专业项目。2021年音乐学专业入选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2022年舞蹈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纯德实学”的校训精神,确定了培养能够“上得讲台、登得舞台”的高素质应用型音乐舞蹈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全方位多层面搭建实践教学平台,构建起了“学练演一体实践教学体系”。在专业建设方面,注重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资源,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音乐舞蹈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师范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邢台,面向河北,辐射全国,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培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具备扎实的音乐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美育素养,具有创新精神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在义务教育阶段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岗位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优秀音乐教师。
二、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艺术学 教育学
(二)核心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中外音乐史与鉴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音乐、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学概论、音乐美学、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
三、学制与学分要求
(一)学制:四年
(二)最低学分:毕业最低学分158学分,必修132.5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5学分,劳动教育2学分;选修25.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
四、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邢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非师范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河北,辐射京津冀,面向全国,培养能够适应地方经济、文化、教育发展需求,具有一定舞蹈理论素养和舞蹈编创技能、较系统的表演技能和舞蹈教育教学能力,能在中小学、演出团体、教育机构等部门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编导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艺术学
(二)核心课程: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中国古典舞身韵、舞蹈编导、剧目排练、舞蹈概论等。
三、学制与学分要求
(一)学制:四年
(二)最低学分:毕业最低学分150学分,其中必修132学分;专业选修8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创新创业教育5学分。
四、授予学位及要求
符合《邢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从我国实际出发,取长补短,兼收并蓄,吸收西方古典和现代舞蹈元素与艺术精华,提升我国多元化民族舞蹈的精神内涵和社会价值;培养能够适应地方经济、文化、教育发展需求,具备一定舞蹈理论素养和舞蹈编创技能、较系统的表演技能和舞蹈教育教学能力,适合演出团体、中小学、教育机构等部门从事舞蹈表演、舞蹈教学、舞蹈编导等工作,具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以及德艺双馨的国际化应用型舞蹈专业人才。
二、核心课程
中国舞蹈史、舞蹈艺术史、古典舞教学理论与方法,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创作、舞蹈概论等。
三、学制、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毕业要求及授予学位
本项目学生以“4+0”形式取得中外方学位;
学生修完方案中规定课程,修满学时并获得相应学分,满足毕业条件,准予毕业。